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环境,不断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安排,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和评选范围
文明单位:校属各处级单位。
文明家庭:有一名教工是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的家庭。
文明班级:学校所有班级。
文明宿舍:学校所有学生宿舍。
文明学生:学校所有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
文明教师: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
二、评选推荐办法
(一)评选推荐标准。
1.文明单位由校文明办组织评选。评选标准另行通知。
2.文明家庭由校工会组织评选。
3.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由党委学工部组织评选。
4.文明教工由校文明办组织评选。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文明单位名额另行通知。文明班级数、文明宿舍数分别按其总数的2%评选。文明家庭、文明教工的评选名额均为10个。文明学生的评选名额为30个。
(注明:校级文明教工、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评选结果将作为河南省文明教工、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
三、评选程序
(一)文明单位由校文明办组织评选。具体另行通知。
(二)文明教工由校文明办组织评选并公示。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名教职工,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正式聘用人员。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教工申报表》(附件2)及其他支撑类材料,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加盖公章后,请于6月10日前报送至校文明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swmb2017@126.com(含支撑材料电子扫描版)。各类材料请提交复印件,申报材料评选后不再退回。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文明家庭由校工会组织评选并公示,结果于6月30日前报送校文明办。
(四)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由党委学工部组织评选并公示。结果于6月30日前请报送至校文明办。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学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家国情怀,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二)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按照通知明确的标准,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并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准备好表格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13838269116
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栋4楼425办公室(宣传部文明建设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教工评选标准.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教工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