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内部分处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组织部 发布者:zzb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20日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华水党[2006]11号)和本次换届工作的时间安排,现对校内部分处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岗位
1.总务处处长;
2.校办产业管理处处长;
3.电大试点办常务副主任(正处);
4.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5.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6.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7.建筑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8.法学系党总支副书记;
9.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10.管理与经济学院副院长;
11.建筑学院副院长;
12.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13.人事处副处长;
14.研究生处副处长;
15.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副处长;
16.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17.学报编辑部总编(副处);
18.档案馆馆长(副处)。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
5.在岗的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或具备讲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满三年的。
6.竞聘正处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副处级岗位任职经历。
7.报党务管理岗位者要求本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8.身体健康。
三、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0日至22日。
2.根据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对照个人基本情况,报名参加处级岗位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校园网下载或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后。
3.竞聘正处级岗位的可以同时填报两个岗位,竞聘副处级岗位的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表请于3月22日18:00点之前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311室)投入报名专用箱。
5.报名时间截止后,党委组织部开箱统计各岗位报名情况,并会同纪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竞聘条件的候选人。
四、答辩
1.竞聘答辩于3月25日上午8:00开始。
2.每人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竞聘演讲时间为5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为5分钟。
3.答辩顺序由每位竞聘者抽签决定。
五、评委人选
评委总共为30人,分为两组,每组15人,由校党委成员和其他20名评委组成。其他20名评委将在学校正处级干部、正高职人员和民主党派负责人中通过抽签产生。抽签时间在竞聘答辩前一天(3月24日)晚间9点进行。考虑到可能会有个别评委因有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同时再抽出5名人选作为替补评委。
六、竞争上岗的岗位须有3人以上(含3人)报名方为有效,凡报名人数没有达到3人的岗位,不再作为竞聘岗位。
七、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竞聘的职位作出评价。
八、任用。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提出任用建议,报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任用。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九、公示。对党委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经公开竞聘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命或聘任;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6年3月20日


更新日期:20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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