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困难党员进行慰问的通知

( 来源:组织部 发布者:zzb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0日 )

为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的关心和爱护,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使生活困难的党员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校党委决定在春节前夕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一)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生活困难;

(二)党员赡养老人、抚养子女负担重,造成生活困难;

(三)党员本人家庭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

(四)因其他特殊原因,生活确实困难的。

二、慰问方式

一是由校领导带队,走进部分特困教师家中,看望慰问部分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二是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由书记、院长参加的慰问组对本单位困难党员、老党员进行慰问,慰问金由党委组织部下拨。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走访慰问党员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2、讲求实效、精心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进行走访慰问,要及早安排,慰问品、慰问金要及时送到被慰问人手中,把党的关怀和温暖尽可能广泛地送给党员。通过走访慰问,特别是关心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充分体现党的温暖,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

3、时间安排。慰问活动原则上在2014年1月16日前结束。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月9日

更新日期: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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