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平安校园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华水党〔2015〕54号)要求、学校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和校党委书记王清义关于校园安全稳定、环境治理工作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现将机关党委所属部门平安校园建设、办公环境综合整治及精神文明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遵循“不漏事项、不留死角”和“部署、落实、督办紧密结合”的原则,对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使用的各类场所、各项设施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卫生环境状况予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并进行彻底整治,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风清气正、作风优良、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学习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1.办公场所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各部门所属的办公场所(包括会议室、仓库、自备机房等所有区域)内的电源、电器、空调风扇、办公设备、门窗、防盗网、保险柜(箱)、重要资料的保管情况、墙面、地面、自来水、暖气管道,以及消费设施的状况等任何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位置及设施。
2.办公场所环境卫生状况:要求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办公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包括门头、窗户、灯管、吊扇、空调等,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废弃物品。
3.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及精神状态:重点检查出勤情况、服务态度、服务事项及流程公示、工作人员精神状态等。工作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工作期间玩游戏、炒股票、吃东西等。
三、工作要求
1.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安全排查、环境治理工作的落实。
2.时间安排:
(1)各责任部门于12月21日前组织排查完毕,列出排查问题清单,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并将排查报告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没有问题的也需要写出书面报告),由机关党委汇总后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需要维修、修缮的,请将维修事项送交总务后勤处,由总务后勤处制定综合维修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寒假期间集中进行维修。
(2)属于各责任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请于12月28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报告及时报机关党委。
(3)12月29日—31日,学校将对各部门安全隐患和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4)校长办公室将分别于12月16日、22日、29日在学校主页分别通报各单位报送排查方案、排查报告、整改报告情况。
(5)机关党委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机关党委所属部门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也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因工作不力影响学校形象、安全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者,将由纪委监察处进行责任追究。
4.为维护行政办公楼的整体安全和环境,在行政楼办公但非机关党委所属部门,建议参照本通知要求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5.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行政楼311房间
联系人:李建莉
联系电话:0371-65790500
机关党委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