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庆祝“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者:zzb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5日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回顾党的奋斗历史,激励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肩负时代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有关要求,决定于“七一”前后在全校共产党员中开展系列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涵养党性,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建设实际,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通过扎实开展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为奋进新时代、河南更加出彩、推动学校快速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二、主要内容

1.召开党建专题座谈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为推动学校2018年党建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推进党建质量年建设,召开座谈会,认真总结党建工作中卓有成效的经验做法,深入交流认识,系统研讨问题,对照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工作计划,对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进一步健全党内关怀和帮扶机制,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生活困难党员补助慰问活动。请各二级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登记,组织填写申请表,并于6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要积极发挥党支部作用,不仅要从生活上照顾,更要注意从思想上、组织上关心困难党员。

3.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也可由二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党日活动要在“七一”前后集中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
主题党日活动要覆盖支部全体党员,视情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日活动。短期外出党员应安排好工作,尽可能参加党日活动;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要结合实际,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党日活动。对未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适当方式向他们通报活动情况。
二级党组织要指导所属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紧扣党日主题,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党日活动的形式要庄重,方式要灵活,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不失“党味”“原味”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方式载体,努力提升质量和效果。在具体组织形式上,可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志愿服务、演讲比赛、召开组织生活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也可采取为党员过集体“政治生日”、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学唱国际歌等有仪式感的方式;还可组织瞻仰革命遗址、参观成就展览、与老党员老模范进行互动交流、到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学、开展蹲点调研等,通过体验式、下沉式、互动式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加深对初心和使命的认识和理解。要注重将开展党日活动与2018年重点工作、党建质量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与党员干部日常工作有效衔接,努力增强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此次活动作为纪念建党97周年、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切实摆上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推动。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抓好本支部党日活动的策划实施。

2.强化督促检查。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日活动的督查指导,以安排专人参加支部党日活动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3.严肃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认真、热烈、节俭、实效原则,策划开展党日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严禁以“主题党日”名义组织党员外出旅游或变相旅游,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党员参加支部党日活动情况应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本次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于7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zzb@ncwu.edu.cn)。

附件:生活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5日

更新日期: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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